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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2+2+X”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全面运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2+2+X”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全面运行

 

59下午,西夏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组建团队暨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轮岗、交流人员所承办案件及工作交接事项的通知》、《西夏区人民法院案件分配方案暂行规定》和《关于部分人员调整岗位的通知》文件正式下发,即日起施行。这这一系列文件的施行代表着西夏区法院全面启动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一、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审判执行团队。根据现有庭室格局,在充分考虑各业务庭的办案数量及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整体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一改传统庭室行政化管理模式,打破业务部门限制,进一步对办案力量进行优化配置,将办案人员进行优化整合,突出法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做到人员搭配得当。

新型审判团队是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根据人员构成及案件类型设立6大审判总团队,下设17个团队,团队按照2+2+X即“2名入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X名书记员”的模式进行组建。分别为刑事、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土地纠纷、商事案件、民事、行政、婚姻家庭、侵权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再审、申诉案件、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民事速裁及执行专业审判团队,形成扁平化的审判管理新格局。

审判团队既是办案责任主体,也是基本管理单元,形成灵活应对案件数量变化和审判工作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在人员管理上,审判团队总团队长带头办案,根据团队的案件数量变化和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协调人员、案件并进行调整。组织召开分管团队的法官会议,负责将争议较大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议研究,同时负责跨团队工作的沟通协调等内部事务和其它行政事务;团队长带头办案,配合总团队长做好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审判核心职能,协调指挥团队,加强对本团队的审判业务指导,组织召开法官会议,负责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对合议庭意见不统一的案件向总团队长提出召开法官会议的建议。指导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完成案件审判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严格制度落实,出台“案件分配、案件研究及文书签发”各项暂行规定。通过优化调整审判组织,科学化分办案权限,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在案件分配上,施行系统随机分案和人工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审判团队实际收案情况和结案均衡情况,兼顾案件审理的相对专业性需要,由立案庭统一分案。入额法官原则上案件分配系数为100%,院长办案量为办案法官人均审理案件数的5%;第一、二、三、四审判总团队各团队年度结案率达90%以上,团队长完成本团队人均审理案件的70%,总团队长完成本团队人均审理案件的40%;第五审判总团队除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外(立案、审判管理、再审案件复查、保全、信访、卷宗评查等),总团队长完成本院民商事案件人均审理案件的40%,团队长完成70%;第六执行总团队年度执结率为80%以上,第一、二、三、四执行团队长完成本团队人均执行案件的100%,总团队长完成本团队人均执行案件的40%

在案件研究上,建立由民事、刑事等审判领域的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法官根据案件需要,可报请召开本团队法官会议研讨,团队长可酌情报请总团队长召开总团队法官会议研讨案件。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形成的意见,具有约束力,供合议庭再次评议时参考作出裁决。法官会议与合议庭意见存在异议的案件,由总团队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议研究讨论。

在裁判文书签发上,院、庭长不再签发自己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直接签发。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审判组织的法官依次签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

会上,西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立新表示,新型审判团队的组建和运行机制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在司法改革的大前提下,要始终准确把握法院司改的目标任务,真正意义上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新的审判团队、新的审判管理模式近日正式开始运行,希望通过此次新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团队干劲、整合人员活力,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发扬勇于承担困难、克服困难的决心,营造出“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的良好工作氛围,争取西夏区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本院通讯员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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