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女子何某于2015年8月份在广东被自己的哥哥骗到宁夏银川加入传销组织,明知道传销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没有逃离和报警,反倒加入该非法传销组织成为业务骨干,并以网上交友名义诱骗他人加入该组织。最终,该女子因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一人轻伤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被害人陈某于2015年8月份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何某的女孩,经过一个多月的网聊逐渐熟悉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被告人何某以为找工作为由,将被害人陈某骗至银川市康庄小区五楼一出租房传销窝点。传销同伙的3个男人和被告人何某及另一个女人先后采用劝导、恐吓等方式不准陈某离开传销窝点,所谓的女友和另外几个传销组织成员每天对其寸步不离,名为照顾实为监视,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被关在出租屋内,期间被该组织成员辱骂和殴打。在被关了3天以后,该传销组织的主任与被害人陈某面对面“谈心”,劝其交纳2900元钱加入传销组织。陈某表示没钱不愿加入,该主任就不断给其洗脑。晚上9点多,趁着看管自己的被告人何某在厨房洗漱,为了早日脱离传销组织,被害人陈某纵身跃上半开的厨房阳台想要逃跑,顺势从五楼一跃而下,造成其双脚根骨粉碎性骨折、双足多发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在被害人陈某跳下楼以后,该传销组织成员当即全数逃跑,而被告人何某则跑下楼去想要背陈某离开,并交还其电话联系家人。几分钟后,警察来到现场当场抓获被告人何某。
西夏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轻伤,犯非法拘禁罪,在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本是受害人的何某最终却变成被告人,一开始是轻信亲友害了她,后来却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己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传销害了她,她又害别人,最后害人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