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你的社会信用度“不足”,请记得及时“充值”! ——集中执行风雨无阻 为民初心矢志不渝
作 者:祁 帆
9月2日,星期五,清晨6时,西夏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一派繁忙景象。5个执行小组28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马上开始一日集中执行行动。
强硬执行,被执行人“怕了”主动还款20万元
“法官同志,能不能先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就打电话想办法履行”。在法院羁押室内的被执行人张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9月2日集中执行行动中被带回法院并拘留。
6年前,张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先后向朋友仲某借款9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后张某未能按时还款。于是,仲某在法官的主持下,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分3次于2018年7月中旬还清借款。履行期至,仲某无奈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始终“态度端正、积极诚恳”,但就是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7月,执行法官再次将张某传唤至法院,张某承诺8月底还款,却依旧未有任何行动。
被带回法院的张某见执行干警动真格了,迅速联系了家人,向仲某履行了20万元还款义务。
细致摸排,被执行人和名下车子均被“逮着”
2001年,李某一与案外人某农牧场签订《土地经营开发承包合同》,约定将46亩荒地由李某一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2017年,李某二经人介绍认识李某一,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约定李某一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交由李某二开发经营,土地流转费40万元一次性付清。依协议,李某一向李某二交付了土地及附着物、设施设备,李某二支付了部分土地流转费。
2021年,李某一与李某二就该土地流转费、使用费、地上附着物等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李某二返还土地,恢复原状,并支付土地使用费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二不履行义务,李某一遂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先后开展线上财产查控,并委托外地法院对李某二名下的奔驰车进行冻结,但整个执行期间,李某二始终不露面、不配合。
经前期细致调查摸排,执行法官在确定被执行人的现住址后,考虑到其家中饲养着大型烈性犬,为避免打草惊蛇和确保人员安全,在本次集中行动中第一时间赶至李某二家中,还意外找到了已被冻结的奔驰车辆。执行法官现场“连人带车”一并带回法院。
在法院羁押室内,被执行人李某二主动履行部分支付义务,先支付两万元,承诺将限期履行剩余部分土地使用费并腾退土地。
善意执行,“放水养鱼”让被执行人在发展中履执完毕
2020年宁夏某建筑公司因承包吴忠某工程,与银川某商贸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银川某商贸公司向宁夏某建筑公司供应所需钢材,并约定供货完毕后,双方核对数量、金额无异议后应当在30日内付清货款。银川某商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但宁夏某建筑公司并未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就此发生纠纷,银川某商贸公司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钢材货款及资金占用金共443万余元。在法院的调解下,宁夏某建筑公司与银川某商贸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分期向银川某商贸公司还款。调解书生效后,宁夏某建筑公司再次爽约,银川某商贸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开展财产查控措施,将被执行人宁夏某建筑公司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随后,基于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能确保被执行人所属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的考量,执行法官转换思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行“放水养鱼”,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耐心释法,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宁夏某建筑公司从失信执行人名单中移除。被执行人宁夏某建筑公司恢复正常经营活动和交易往来后主动兑现承诺,于9月2日主动履行完毕443万余元案款。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5个执行小组共28名干警分组查找被执行人30余人,带回被执行人7人 ,执结10 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4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