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蓓蕾丨家庭矛盾致夫妻分居 “三全调解法”柔性化解
作 者:李春梅
“李法官,麻烦你给我媳妇做做思想工作,让她回家吧。”近日,西夏区法院兴泾镇人民法庭法官李春梅主持一件合同案件的宣判时,原告于某向法官求助。
案件回顾
原来,于某与马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马某某独自回娘家居住长达几个月。1岁多的孩子和于某及爷爷奶奶生活,因孩子想念妈妈,于某劝说马某某回家无果。无奈之下,于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马某某支付孩子抚养费。
了解到于某的情况后,法官当即通过电话跟马某某沟通,耐心倾听马某某的诉说。与马某某产生共情的同时,主审法官发现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在于长期缺乏沟通导致矛盾激化。针对马某某提出的问题,主审法官及时向于某分析了原因并给出了建议,并约好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
调解过程中,法官引导双方互相倾诉心中的不易和委屈,指出双方在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引导纾解。最终通过长时间的沟通,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法官择机耐心地劝导双方,要珍惜家庭,更要照顾好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幸福的家。调解结束后,马某某决定回归家庭,于某也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
近年来,兴泾镇法庭针对辖区婚姻家事纠纷的特点,坚持采取“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的“三全调解”法,在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上下大力气花大耐心大决心,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关爱家庭,同时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之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