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甲等标准 毓灵秀文化 | “这红包,我不能收!” 西夏区法院拒收“感谢红包”彰显廉洁本色
法官有话说: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庄严承诺。请您相信,在法院打官司,不用请客、不用送礼,您的合法权益由我们来守护。
“承蒙帮助,小小红包不成敬意,谢谢你”原告张某给法院干警留言并发送了微信红包。
“师傅,你这么做是不对的。你正常立案,我正常工作接收,你对我说谢谢,就已经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了。”西夏区法院镇北堡法庭法官办案干警婉言谢绝,并向其释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
当事人张某(化名)在西夏区镇北堡镇打工,但干完活后,老板田某(化名)未及时付清工钱,两年期间张某多次向田某索要无果后,向西夏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宫胜利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双方又都有调解意愿,于是同法官助理程建红一起,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细致地释法析理,劝导双方当时人互相体谅对方难处。
最终,经过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不懈努力,最终田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剩余的全部劳务费,双方的纠纷成功化解。
收到劳务费的张某为了表示感激之情,通过微信向法官助理程建红发送了“红包”。程建红当即拒绝了张某的“好意”,并告知张某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是铁的纪律,为民服务是自己的职责所在。随后,程建红按照规定完整细致地完成了“三个规定”平台的填报。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制度创设,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和司法人员三个角度,构建起防止干预司法案件的制度体系,为防止干预司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交往划出了醒目红线,架起了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于构建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西夏区法院多年来始终把握“公正廉洁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这一原则,坚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清廉法院,常态化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讲授廉政党课等,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识,确保廉洁办案思想入脑入心,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三甲”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