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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助营商 | 以车抵债破困境 西夏区法院法官巧解运输合同纠纷

  
 法治赋能助营商 | 以车抵债破困境 西夏区法院法官巧解运输合同纠纷

 

“田法官,您好。我已经按照承诺将公司的一辆货车抵顶交付给梁某了。”下午一上班,西夏区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负责人田丽丽就接到了最近办结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被告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得知被告已经实际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法官也终于放下了心。

梁某是一名渣土车司机,2021年经朋友推荐认识了宁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某,随即双方口头约定由梁某为宁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运工地土方。2021-2022年期间,梁某为公司运输土方费用达到9万余元。2023年,梁某多次找到宁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催要,但却一直没有拿到运输费。2024年3月15日,无奈之下的梁某只能诉至西夏区法院。

因案件的被告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案件分配至西夏区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负责审理。拿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田丽丽第一时间便联系到了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某。

“法官,不是我故意耍赖不给支付,因为公司的资金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正在想办法解决,但目前公司实在拿不出钱,麻烦法官能帮我做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宽限我一些时间。”侯某说道。

了解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和履行意愿后,法官也急忙拨通了原告梁某的电话,“唉,法官,我上有老下有小,生活也不容易,但是说句心里话我也知道对方现在确实有困难,我也同意和他调解处理”,梁某也向法官诉说自己的难处。

“真的非常感谢法院能理解我们企业的难处,还帮助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协调化解纠纷。”鉴于该案双方争议不大,并且都有强烈的调解意愿,田丽丽法官决定在开庭前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田丽丽法官引导双方相互理解,并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析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侯某某当场表示,愿意将公司名下的一辆货车进行抵顶,梁某当即同意了侯某某的意见,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处理,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企业发展有困难,司法服务作保障。西夏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瞄准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这一目标,不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调解模式,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服务环境,有效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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