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工程 | 诉前“鉴定+调解”让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省时、省心、更省力!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并且经常要在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法院等不同机构往间来回奔波,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并扩大损失。
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当场收到10余万元赔偿款,双方矛盾得以实质性解决。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同心北街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右前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治疗终结后,申请法院诉前调解,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要求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残疾赔偿金。
高效调解
案件分配至西夏区法院交通法庭后,承办法官徐嘉璞征得李某同意,迅速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经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属十级,张某根据鉴定结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
“法官,这个鉴定报告太专业了,我也看不懂,为什么是十级伤残?张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合理吗?”在沟通过程中,李某提出了问题。
为了高效疏通案件调解的堵点及难点,帮助双方对案件争议焦点及处理结果建立清晰的调解脉络,法官再次组织张某、李某进行调解时,现场连线鉴定机构,向双方详细释明鉴定标准的适用依据,法官也在调解现场向二人普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确赔偿金额的范围。最终,了解了关于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具体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规定后,李某与张某很快就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李某当场将10余万元赔偿款汇入张某的账户中。
“太感谢了,这些专业的内容我们平时都不懂,还好有你们这么耐心、细致的讲解,问题才能这么快解决。”收到赔偿款后张某欣喜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西夏区法院交通法庭依托《西夏区人民法院诉前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高效应用诉前“鉴定+调解”解纷模式,在诉前调解阶段通过鉴定程序对双方存在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明确,积极引导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疏通从诉前鉴定到诉前调解、案件分流、诉中审理的程序脉络,不仅可以降低诉讼成本、缓和双方矛盾纠纷,也能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助推矛盾纠纷在诉前分流、在诉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