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当“夏” 育苗“未”来 | “红黄蓝”三色干预体系为迷途青春分级护航
近期,西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受理了一起校园欺凌案,三名初中生放学后围堵一名同校学生,进行校园霸凌,受害学生将三名施暴者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经法院主持调解,三名施暴者的监护人对受害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案件调解员与四名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了解,作为过错方的主要施暴者小张家长表示,小张身上存在多处伤痕印记,已经出现厌学、逃学等症状。法院遂委托聘请的社会观护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评估,采用SCL-90量表评估,通过房树人测验、行为观察、家庭访谈等技术发现关键症结,诊断结果为小张存在显著焦虑、抑郁及躯体化症状。据此,办案法官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着手,发现该起校园霸凌案件背后隐藏的心理动因,遂建议家长深入了解这些动因加强监护,劝阻孩子的自伤行为,改善亲子沟通模式,重建健康同伴关系。经过本次心理疏导后,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回访,小张母亲表示,小张正在接受系统的心理及精神治疗,愿意倾听母亲的话,逐渐反思自己行为,并且已正常回归校园生活及节奏。
单纯的经济赔偿就像给伤口贴创可贴,而心理干预才是根治问题的手术。西夏区法院自实践应用涉未案件“三审合一”机制以来,创新打造“1215”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根据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等,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审查、确认、分级、制定干预矫治措施。探索制定轻度蓝色干预、中度黄色干预、重度红色干预的三色精准干预措施。本案中基于“红黄蓝”三色分级干预体系,法院根据施暴者小张的情况设定差异化方案,进行中度黄色干预,联系心理专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小张纠正错误认知,促进共情与责任认识,并指导其母亲调整教育方式方法,助推未成年人案件从静态审判到动态矫正,切实有效驱散校园霸凌的“阴霾”。
案件审结只是起点。天平底座托举萌芽,惩戒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当法官走出法庭叩响罪错少年家门的那一刻,司法的刚性威严已转化为柔性救赎,这正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终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