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3月4日至5月8日,第三巡察组对西夏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6月13日对巡察中发现的4个方面26个问题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及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领导带头,严明整改责任,做到动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巡察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院长、专委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巡察整改工作,政治部专项负责具体落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压实整改责任。按照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领会反馈意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经2025年第16次党组会审议后,报请西夏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审核后印发《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届西夏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落实整改25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整改中,共制定整改措施80条,制定和修订制度27项。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针对“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还有不足。2022年至2024年还有个别党组会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形式单一,不能紧密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深学细悟、交流研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召开党组会23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2次,全部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鼎甲说”大讲堂11期、政治轮训2期、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班1期,实现党的政治理论培训全覆盖,引导干警实打实“学”、真对真“干”。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矩阵,机关党委“一诺两堂四抓手”党建品牌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入选自治区高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重点培树项目。二是牢记“首先是政治机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1件(次),受到区委和上级法院主要领导批示8次,区委常委会听取本院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三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班子成员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干警自学“四学联动”机制,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学习45次,干警大会学习9次,开展“典型案例大家谈”11次,查找问题75个、制定对策97条、征求意见建议16条、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机制27项,带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2020年至2024年年均上诉案件544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等问题被发改的占48%。长期未结案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尤其一些破产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有的执行款长期积压,未能及时返还,截至2025年4月,累计有47万余元执行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数据会商“指挥棒”作用,召开庭务会120余次,研讨案件570余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8次,研讨案件400余件;召开审判委员会37次,审议案件256件,针对上诉率高、破产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等问题提出会商建议并指导督促各业务庭提升弱势指标。2025年,二审发回重审率0.03%、改判率0.51%,均位居全市、全区法院前列,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全市法院最短,案件质效显著提升。发挥司法统计分析服务决策、服务审判的参谋助手作用,针对发改案件中占比较高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类案件,加大监管力度,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常态化案件评查384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件,均为合格案件,提交西夏区委政法委交叉评查案件26件,均为合格案件。评查发改案件45件,逐案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制发通报各部门学习研讨,总结经验,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战”,科学设定关键评价指标目标值。全力攻坚疑难复杂案件,针对破产案件程序复杂、协调难度大、财产清理困难等审理中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等待转变为积极督促、主动引导,全面实现“快速审理”与“精准审理”的有机结合,成功审结陷入僵局五年的破产“骨头案”,化解长期未结案件153件,实现“动态清零”。构建执转破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线索筛查、材料移送、审查立案等环节的有序衔接。强化执行程序中“僵尸企业”的出清力度,减少执行不能案件,向银川中院移送1起破产审查案件,实现了执转破“零”的突破。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依托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真正实现企业挽救、退出的综合识别和科学处置,对69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三是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借助“一案一账户”到账短信提示,实现案款“进账即关联、到账即提醒”。设立专人负责收、存、管、发等流程,对新收临期案款及时提醒督促发放,设定5万元及以上案款发放及案款延期审批“双审批”管理机制,向案外人发出执行案款公告23期、38笔,公示金额484.46万元。
3.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院党组对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至今还未提出关于西夏区综合治理类的司法建议”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法官通过数据会商会和专业法官会学习《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源头预防化解纠纷。二是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由审管办统一管理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司法建议审核、备案、签发、归档等流程,经审委会审议后制发。2025年以来,已制发8份,收到反馈8份。向人事劳动部门发出关于监督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的司法建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同比下降5.56%,向企业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促成19起类案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4.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终本率在全区排名中下;终本执行程序不规范,存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情形”的问题。一是规范终本流程监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经院庭长“阅核”后结案,确保终本案件结案标准统一,以终本方式结案的494件案件,合格率达100%,首执案件终本率24.25%,执行完毕率42.24%,终本率25.85%,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建立“一审二查三统一”终本案件自查机制,扩充“终本”复查团队力量,由年初的3人增加至6人,恢复执行案件585件,执行完毕347件,执行到位金额4016.25万元,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后没人管”的顾虑。二是建立终本案件信息台账。在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终本案件自查的基础上,又完成2019年、2020年、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已终本案件的自查工作,建立包含8161件终本案件的历年终本案件信息台账。三是加大“拒执”行为惩治力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71场(次),执行到位金额4.45亿元,纳入失信名单1679人(次),司法拘留260人(次),悬赏执行286人(次),限制高消费1705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件,依法审结西夏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大力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1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7万元仅用3天。
5.针对“审中释明、判后答疑工作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民事一审息诉服判率低于自治区高院提出的93%的目标值;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导致信访量逐年上升,从2020年的20件到2024年增至37件”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值班律师的沟通配合和指导工作,2025年以来共开展调解员指导培训及专题会议31次,进行专项培训5次。与宁夏博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宁夏银杜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诉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作协议,每周轮流选派专业律师驻院值班参与调解案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同时为群众提供专业的诉状撰写指导和法律咨询,有效降低了因文书不规范导致的诉累。律师值班共计180人(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860次,诉状撰写指导330次,委托参与化解信访案件8件,打造司法为民“闭合回路”。二是做好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对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严格按照程序告知诉讼风险及权利义务,使当事人在审判前对于诉讼风险、举证责任、解纷方式进行初步了解,让当事人做到审前、判后程序明晰,为“胜败皆服”打下基础,减少信访和舆情风险。三是制定《判后答疑工作规范》,明确答疑的适用范围、答疑主体、答疑方式、答疑类型等。由审管办牵头推进,对上诉案件中同一案由超10%、结案方式为判决的案件,要求承办人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宣判。加强类案示范,对于“三费”案件、金融借款、交通事故、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知识产权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强示范性裁判文书对当事人的引导,一揽子化解类案矛盾纠纷,以通俗易懂的论述方式向当事人释法析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5年,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四是严格落实院庭长接待制度,院庭长接待来访当事人99次,当场全部进行了答复,跟进化解信访事项38件。受理涉诉信访52件,同比下降26%,办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交办件126件,办结率100%,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为46名涉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3万元,办理缓减免诉讼费3.26万元,用司法救助帮助困难群众重拾希望。在立案大厅设立群众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做好答复、答疑、指引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平均每天接听电话40人(次),确保群众的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处理。获得锦旗28面,感谢信3封,荣获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6.针对“落实‘如我在诉’的措施不够有力。立案工作不规范,网上立案效果不佳,转入诉前调解及办案系统不及时;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落实诉讼费‘主动退、自动退’的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网上立案3949件,立案满意度达96.19%,答辩状应用率100%。打造“有爱无碍”诉讼服务体系,设立军人、农民工、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和15间“无障碍调解室”、10间无障碍法庭,配备5名手语翻译,19名干警考取心理咨询师,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相关经验获自治区残联领导肯定。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义务,设立“同同暖心便签”,列明各类办理事项,明确告知所需材料,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严格当场或当天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一次性全面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期限。二是畅通流转机制,压缩系统录入时限。明确流转节点与时限,健全立案庭与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材料交接、信息流转规程,明确先行调解1个月、2个月的告知和同意意见征求,对未调解成功案件,当天录入系统分配至法官平台进行审理。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对于登记立案、移送先行调解、审前准备阶段等关键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新立案件、调解返回案件能及时、准确分配至下一环节。将送达工作前置至审前准备阶段,实行排期、送达工作与先行调解并轨制,进一步减少案件审理时限,减轻当事人诉累。严格落实上诉案件“当日移送”要求,由专门负责人员紧盯全院上诉案件,每周定期与银川中院沟通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及时督促审判庭室录入和移送上诉案件,确保在节点内加快完成卷宗整理、扫描、装订、系统操作及移送工作。三是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一次性收集当事人接收退费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银行账户信息,避免当事人在退费时重复提交材料。对于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由立案庭或相关业务庭主动发起退费申请,移送立案庭窗口后进行退费操作。按照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梳理排查2022年以来应退未退诉讼费情况,保障当事人胜诉退费权益。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党组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有的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任务分工中”的问题。一是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向区委政法委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台账12期。针对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项,与区委巡察同步进行整改。二是对5起案件制定“三同步”方案,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8件(次),召开联席会议5次,依靠区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协调、各方积极参与,依法妥善化解多起重大稳敏感案件,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支持。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两微一端”平台阵地建设和管理,开设“守护当‘夏’ 育苗‘未’来”“执‘剧’说法”等专栏,累计编发信息报道496条,稿件《她说》帮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单篇点击量超30万,《24名青少年“上岗”法治讲师》获人民日报转发,被宁夏日报、人民法治报、新消息报等区市媒体及西夏发布等官方媒体转发116篇。印发《关于强化案件安全的工作提示》,要求全体干警严守案件安全底线,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和安全隐患。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处理本院官方微博问政、网信办舆情反馈客户端等舆情及民意反映平台事项11件(次),防止重大舆情事件发生。积极申报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先进集体,作为全市法院唯一候选单位,被银川中院向自治区高院推荐。四是对本院官方网站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内容发布、更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意识形态要求。规范本院干警外出讲课报备程序,由政治部对授课内容进行严格审核,2025年对各类人员外出讲课完成审查备案程序25场(次)。
8.针对“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还不够扎实,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未严格落实区委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安排,‘庆佳节、增共识、促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进’和互学互查互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等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一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鼎甲说”大讲堂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印发《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庆“双节”暨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贺兰山下一家亲 石榴花开西夏区”实践任务清单,确定9项重点工作任务。选派38名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在西夏区辖区38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全覆盖,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43场(次)。二是依托e“未”共享课堂,“沉浸式”联动线上线下宣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及法律知识,先后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覆盖学生超3万人(次)。策划举办“山川共济 移风易俗”大讲堂3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覆盖群众2000余人。开设“夏小阳青少年法学院·护苗云学堂”扫黄打非主题云展,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三是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组织收看现场直播、收集观后心得,厚植爱国情怀。组织开展“美美与共贺国庆 籽籽同心颂华章”庆“十一”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关键岗位干警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国防教育课,利用主题党日集中组织观看爱国影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知识快问快答短视频2期,转载“手绘长图”“同同学堂”等学习内容,全方位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宣传氛围。在对外公开区域电子屏全天候滚动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宣传片,持续宣传“同同”IP形象,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好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故事。
9.针对“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的意识不强。对标注‘四类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四类案件’识别不精准;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有的发回重审案件应提交未提交会议讨论,削弱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存在损害司法公信力的风险”的问题。一是完善“一张网”新系统阅核适用规则,制定《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刚性阅核、弹性阅核双轨引导,院庭长把关阅核案件7050件,及时纠正问题358件。二是加强“四类案件”标注监管。提高立案阶段对“四类案件”标注的工作要求,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以外的所有申请鉴定、评估的案件均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三是加强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强化本院“立审执访舆”全流程一体化工作规范,推进落实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应用长期未结案件“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将“四类案件”纳入监管范围清单,对各庭室结案情况、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情况发出督办提醒36次。对8975件案件“起底式”梳理、“清单化”管理,排查整改重点问题6个。
10.针对“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空转。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惩戒措施未能有效结合法院行业特点,谈话发现大多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表示乐观,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很高,一般不会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有用信任代替监督的倾向;贯彻落实四级纪委全会精神不够及时全面,2023年以前,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得不紧;未能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吃小灶’开展有针对性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最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会前学习,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列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的学习内容,全面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及时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内容12次。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党组专题研究4次,针对排查出的三类人员廉洁司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0条。二是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全年培训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院政治轮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引导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开展审务督察41次,发出审务督察通报23期,对工作作风不实、制度执行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1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欠缺。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较少,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提醒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实现每半年全覆盖。2025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241人(次)。二是结合学习教育要求,通报各级党委和政法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大家谈”11次,干警交流研讨141人(次),围绕典型案例对照检视、剖析反思、持续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组织党员干警参观“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关键岗位集体谈话会,新任职干警、调岗干警、青年干警及各条线干警代表联系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感悟、谋发展,引导干警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
12.针对“派驻监督质效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问责做的还不够好,排查和发现问题线索较少,对此类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在监督范围和内容上掌握的还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案件评查、积案清理、专项执行等活动,已完成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常规评查案件86件、发改案件评查33件、电子评查案件83件,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本院审判执行活动。主动将各类业务、纪律作风督察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本院集体谈心谈话7次。二是在立案大厅、执行大厅公布全院干警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应处理群众诉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15条,均已核结并回复,1名干警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院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完成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测评,本院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平均分为98.98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四风”问题和司法顽疾,开展司法作风集中整训等活动,促进各类问题整改。严守“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有报告数681条,院领导主动填报占比12.5%。
13.针对“有的干警群众观念意识淡薄。庭审中当庭换装、迟到早退、随意更改开庭日期、使用手机等问题未能禁绝;接待当事人态度冷漠、居高临下,用语不规范、不严谨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学习教育和区委巡察整改,全体干警从自身工作问题中梳理作风问题,结合法院条线工作、关键岗位等三类人员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干警对照检视、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召开党组会,逐条逐项研究院党组及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5个党支部以及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三类人员问题清单,班子及班子成员梳理出问题40条。二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训、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以支部、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查找自身在思想政治、执法办案、遵规守纪、工作作风、司法礼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司法礼仪、司法能力专项培训5次,提升司法服务亲和力和公信力。2025年案件服判息诉率94.79%,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14.针对“有的干警纪律意识不强。个别办公室内务脏乱差;有的干警不能严格遵守会议纪律;2024年1至9月共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和“鼎甲说”研习论坛26场次,25名干警缺席次数过半”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部门内务、警容风纪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内务干净整洁的部门颁发流动红旗,对内务脏乱差的部门发出通报3次。二是严肃会风会纪,要求所有会议参会人员提前进入会场签到就座,政治部在会前通报各部门参会情况。针对会场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着装不规范等情况,通报会风会纪4次,将通报情况直接与年底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对累计通报三次及以上的部门和个人,不予推荐为“优秀”候选。
15.针对“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近年收到的检察建议书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细致而产生的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有瑕疵的问题占比达80%以上;运维服务项目刚服务两个多月便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12万元。还存在合同签订无签订日期、无工期天数、差率费报销单涂改金额、询价单和验收单无人签字、陪审登记表中陪审时间和案由涂改等问题”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回复。2025年以来,共收到各类案件的检察建议52份,同比下降46.46%。组织各部门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交由专业法官会讨论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回复,已回复45份。二是严审服务类项目合同,对于一年期等时间较长的服务项目,约定按照服务进度支付费用。规范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要素,细化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严把审核关,对原始凭证涂改、手续不全的业务,财务一律不予接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由财务人员对2020年至今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主要核查已支付项目的合同金额、审批金额与支付金额是否一致,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情况。三是对2012年至今所有的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项目,邀请第三方配合本院财务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6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层层加码”的问题。制定《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西夏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具体举措》,对会议文件、检查考评、调查研究、值班值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对照区委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抓到底。2025年发文数同比下降6.02%,召开会议数同比下降8.25%,制发办案数据通报同比下降23%,上半年考核只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不再打分、排名,让干警轻装上阵、安心办案。
17.针对“督察通报泛化”的问题。紧盯上级法院审务督察和本院督察发现的具体人、具体事,将督察通报分送所涉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干警本人,压实整改责任。针对高院审务督察通报本院干警着装不规范和法庭席签摆放错误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向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向审务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升督察检查针对性。2025年以来,针对党组议定事项、执行工作质效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5次。
18.针对“督察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将督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谈心谈话内容,由院领导或机关党委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定期督导检查整改进展,对整改缓慢或效果不佳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长效化。
19.针对“党组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攻坚克难化解陈年旧案的勇气不足,每年旧存案件数量较大,‘打财断血’力度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对调查研究不重视,存在应付情形,未能通过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5年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13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6.77%。二是全面梳理长期未结案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预警机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列入“红榜”,由院长督办,已办理9个月以上但未超过一年的案件列入“黄榜”,由分管院领导督办,榜单每月进行更新,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已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开展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活动,对移送执行终本的26件案件合并恢复执行6件,执行标的共计4503.8万元,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对52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对21名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进行提审询问其履行意愿,并向服刑人员的家属释法说理;对剩余31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过程中1名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10万元罚金的义务。开展常态化“黑财清底”工作以来,陆续对9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124.84万元。2025年累计执行到位金额1738.43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8.6%,移送财产处置率100%。四是把调研作为提高和改进工作的法宝,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孵化优秀庭审、裁判文书、典型案例、调研文章成果69项。“1+5”劳动争议联动解纷法在高院新闻发布会被宣介,成为类案处理的“样板工程”,该工作法形成的调研报告获评最高法院2024年人民法院专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二等奖。干警论文《轻罪治理:理念、困境与路径优化》荣获第二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优秀奖,论文《超龄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研究》入选2025年度法治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全链条”助企筑牢“信用墙”护企“诚”风远航》获全国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实践案例。
20.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到位。班子民主决策的过程体现不充分,甚至缺失”的问题。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党组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尊重每个班子成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由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确保民主时集思广益,集中时有理有据。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真实完整记录每名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2025年召开党组会23次,针对23项上会议题,累计52人次提出不同意见,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审议上会议题。
21.针对“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措施不够有力。通过多元化解纠纷,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的办法不多,与部分合作单位仅仅停留在诉调对接阶段,暂未实质化运行”的问题。一是上报政法委印发《关于践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统筹法治资源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干警下沉社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52件,开展法治服务181场(次),让法官成为“法治家园”建设的常备力量。成功调处涉台、涉侨、涉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纠纷472件1100余人(次),实现精准保护特定权益、前端过滤复杂矛盾。立案窗口同步印发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通知书和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综治中心前端化解矛盾。成立审判执行7个“尖刀”团队,17.9%的法官办结全院27%以上案件。资深法官“一对一、一带多”薪火相传,结成8对“青蓝对子”,新入额、新调岗法官在学思践悟中淬炼真功、活力奔涌。2025年以来,新增加中国贸促会宁夏分会、西夏区残联两个合作单位,实现15 家“总对总”合作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前端化解调解案件6453件,成功化解3405件。二是探索实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团队实行短平管理,组建“1+1”五个办案小组,执行完毕案件占比达60%,2025年共计结案1565件,执行到位金额2766.77万元。繁案团队实施派单制管理模式,组建“1+2+N”办案组,团队内部根据案件流程节点分工,形成财产查控、财产处置、行为交付、执行和解、终本约谈,报结案件、案款发放等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流程闭环,2025年共计结案1360件,执行到位金额9596.02万元。三是常态化开展干警业务培训,通过岗位大练兵、条线业务培训、“法官讲堂”、挂职锻炼、邀请专家授课和鼓励报考研究生、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能力水平和学历层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累计46期3045人次,3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名干警报考在职研究生,有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提升。
2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党组班子2021年‘深化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政治督查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仅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熟悉制度规定,明确工作要求。积极与区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对接,明确相关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政治部对全体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修改完善2次。邀请组织部、纪委、中院相关领导同志列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对照意见建议进行严肃整改。
2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会议记录存在记录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关键信息缺失,不能准确反映会议的真实情况和决策过程,有的字迹潦草、随意涂改。有的支部党员参会参学率低”的问题。一是邀请学教办、组织部相关同志对本院中心组、各支部会议记录开展专项检查,针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同志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召开本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院机关和各支部党建重点工作。参与西夏区直机关工委“晾晒比促、互查互学”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对83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等次。
24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2次。要求各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台账,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5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1名。对接区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不出差错。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通过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
25.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在本院积极挖掘、培育、树立先进党员典型,开展党员先锋模范评选和各个条线岗位标兵评选等活动,鼓励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加入“尖刀”团队、“青年突击队”,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尖刀路上”等专栏,发布信息42期,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25年审批办理党组织关系变更16人。完善党员档案资料,定期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针对“2021至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反馈的“办公楼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房屋资产产权证、无形资产-土地产权证”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已收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北堡人民法庭和本院机关项目用地的批复,并已经完成相关证件办理。关于兴泾镇人民法庭,已于2025年12月18日,向西夏区人民政府书面进行请示,请示内容为办理用地证相关事宜,西夏区人民政府责令西夏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办理。西夏区自然资源局请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通知兴泾镇人民政府先行办理土地证,后经西夏区人民政府划拨给本院建设兴泾镇人民法庭使用。
(三) 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自巡察以来,巡察组共向本院移交信访件2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当事人、反馈巡察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西夏区法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破解难点问题,持续深化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区市党委、西夏区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委巡察反馈问题中暴露的思想认识短板,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带头学,“一诺两堂四抓手”“鼎甲说”大讲堂、“三会一课”集中学,专题研讨深入学,线上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
(二)深化整改任务落实,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持续扎实推进并定期开展督察。对整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与做法,及时形成制度机制,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实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与协同发展。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巩固,锤炼工作作风。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部门和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纠正思想和工作中的偏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坚决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将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干警过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深刻剖析思想、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结果不反弹回潮,实现巡察指出问题彻底整改、长效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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