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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新“枫”景 | “没有法庭调解,我们真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三甲新“枫”景 | “没有法庭调解,我们真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绘就和美乡村新“枫”景,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得到法官的真心相待,矛盾解决了,关系也修复了,法官就像我们邻里关系的‘粘合剂’,有了矛盾纠纷,我们都愿意来这里!”在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常有当事人这么评价。

近日,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有76岁高龄的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亲戚关系,2017年,张某在修建自家房屋时,向王某借款12万元,后一直拖欠不还,无奈之下,今年4月,王某将张某起诉至西夏区法院。

以调促和护亲情

承办法官陈美西了解案情后认识到,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被告张某也认可借款事实,但是案件的原被告有亲属关系,同许多进入兴泾镇法庭的案子一样,在兴泾镇这个“熟人社会”,来打官司的很多当事人都是乡里乡亲,在定分止争的同时,更要避免“对簿公堂”伤害了彼此之间的情谊,因此为了真正解开双方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承办法官往往采取调解的方式,分别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调解初期,由于被告张某几年来已多次失约,原告王某逐渐对其失去了信任基础。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告,以亲情为突破口,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地劝导王某,并告知如果张某此次仍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打动了王某,“陈法官,你分析的很有道理,我愿意相信你,同意和他进行调解。”王某说道。

4月19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王某与张某如约来到法院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引导下,王某同意给张某一个月的时间筹集资金,双方约定张某于5月底向王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5万元,并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履行一波三折

转眼间到了双方约定的履行期,这天,承办法官再次接到被告张某的电话,“法官,我遇到了一些困难,可能不能如约履行了。”这个消息也让原告王某的情绪再次激动起来。

为了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妥善化解,避免双方当事人再次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再次开始了苦口婆心的劝说。

法官一方面尽力安抚王某的情绪,为张某筹集资金争取时间,另一方面将强制执行的后果对张某进行释明,劝说张某要诚实守信,尽力偿还钱款,让王某看到自己解决问题的态度,重新取得王某的信任,真正修复二人的关系。

6月初,在约定的履行期后一周,张某终于凑齐了全部20.5万元,主动联系法官要向王某履行自己的承诺。二人当场办理了履行手续,得知张某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还尽力筹钱履行约定后,王某被张某守信的态度感动,二人现场握手言和。

至此,这起历时7年之久的案件,在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承办法官前后2个多月的耐心疏导终于让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没有你们法庭,我们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谢谢你们的耐心工作。”张某和王某在办理完毕履行手续后向法官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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