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诉前财产保全“逼”出“失联”被告——西夏区法院以保促调 助推案件实质性化解
“宫法官,被告张某和陈某还是不接电话,这可怎么办啊。”
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被告宁夏某商务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状态,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陈某也一直拒不应诉,这让原告王某和代理律师犯了难。
被告不出面应诉,不仅双方矛盾纠纷无法化解,即便缺席作出了判决,最终也很可能因为联系不到被告,导致案件履行困难。
为了有效促进当事人高效实质化解纠纷,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承办法官宫胜利向当事人释明了关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及采取保全措施对处理纠纷的优势,建议王某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宫胜利法官的建议清晰又中肯,王某当即向法院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手续。西夏区法院在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依法对宁夏某商务公司、陈某、田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虽然诉前财产保全没有足额冻结到相应款项,但账户被冻结,“逼”出了此前一直拒不出面的田某和陈某,二人主动与法官助理程建红取得联系,希望法院可以主持调解该案件。经过宫胜利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案件最终顺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李律师在案件顺利解决后说道:“太感谢了,西夏区法院镇北堡法庭的效率真高,要不是你们提示诉前保全,我的当事人不会这么快拿到钱,这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时间,更省下了一大笔诉讼费,真是太好了,辛苦你们了!”
西夏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切实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探索多角度、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持续打造诉前“保全+调确”诉讼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加大保全力度,强化源头治理,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西夏区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群众满意作为宗旨,持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渠道,不仅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更让公平正义见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