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西夏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以案说法
酒驾欲“托关系”逃避法律制裁反被骗 判刑!

  
 酒驾欲“托关系”逃避法律制裁反被骗 判刑!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酒驾被公安取保候审了,能不能摆平这件事?”

“给我两万五,我帮你找人解决。”

近日,西夏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情回顾

20221月,刘某某通过他人得知张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遂谎称能帮忙“托关系”让张某某不被判处拘役刑罚,并先后收取张某某钱款25000元,所得钱款被刘某某用于个人消费。后张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才得知被骗并向刘某某索要钱款,刘某某退还12000元后不再愿意退款,张某某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刘某某将剩余钱款退还张某某并获得张某某谅解。

裁判理由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诈骗款项并取得谅解,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综合以上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判。

法官提示

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近些年来,“托人办事”类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而上述案件中的张某某就是轻信他人可以将自己酒驾的事“摆平”,最后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圈套,导致钱财受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解决问题时,应保持理性和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不应轻信“有门路”“有关系”,最终导致人财两空。另外,越过法律的承诺不可信,越过法律的行为不可取,“托关系”“走后门”还可能涉及行贿犯罪,也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责任编辑:
☆ 西夏区人民法院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西夏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西夏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西夏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西夏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西夏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