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工程 | 8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4小时耐心沟通当场了结
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原告罗某与被告刘某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35亩土地转让给原告经营,土地补贴款由原告收取。原告先行支付土地转让费8万元,余款待被告协助原告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后支付。后因第三人发现被告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将案涉土地收回并禁止原告继续耕作,原被告双方就转让费及补贴款归属产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诉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转让费及支付补贴款。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迅速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官却没有轻言放弃,为真正解开这个“死结”,法官主动前往案涉土地所在地开展第二次调解。调解现场,原被告双方起初情绪对立、各执一词。法官不急不躁,一边向当事人耐心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边从情理入手,温言引导彼此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历经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沟通,法官的真诚终于打动了双方,原先紧绷的气氛逐渐缓和,共识一点点凝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刘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罗某土地转让费7万元。原告收到土地转让费后舒展眉头,当即写下撤诉申请,一场争执至此圆满落幕。
权益保障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更通过以案释法、以情明理,向群众阐释了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和实操注意事项,让法律有了更暖的温度,亦使得民心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