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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案观法丨房款付清却迟迟不过户?西夏区法院暖心调解,解房屋买卖过户难题

  
 微案观法丨房款付清却迟迟不过户?西夏区法院暖心调解,解房屋买卖过户难题

全款买房、公证合同,对方却迟迟不配合过户,卖房大爷急到起诉!西夏区法院近日快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既厘清法理又兼顾情理,让买卖双方握手言和,顺利化解过户难题~

买卖遇糟心:全款付了房交了,过户却被“拖”住

刘某某按约付清全款,马大爷夫妇也及时交付了房屋和相关证件,可没想到,后续过户事宜,刘某某却一直拖延不配合。

房子仍然登记在自己名下,直接影响马大爷夫妇购置新房,多次协商无果后,老两口只能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调解化矛盾:释法明理+暖心沟通,解开双方心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核实公证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找准纠纷核心后组织双方调解。

法官向刘某某明确:合法有效的公证合同受法律保护,配合办理过户是其法定合同义务,若拒不履行,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会激化矛盾、增加双方诉讼成本。

考虑到买卖双方均年事已高,法官全程暖心沟通,耐心梳理双方诉求,打消彼此顾虑。

握手皆满意:敲定过户协议,当场诉案结事了

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一、刘某某承诺2026126日前,配合马大爷夫妇完成房屋全部过户手续;二、过户完成当日,马大爷夫妇向刘某某支付3000元过户费,其余过户费用由刘某某自行承担;三、双方确认,过户完成后再无任何纠纷。

协议签订后,马大爷夫妇当场提交撤诉申请,这场因过户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均为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人性化办案点赞。

法官提醒:房屋买卖别忽视过户,履约守诺是关键

法官特别提示,房屋买卖交易中,过户是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买方及时办理过户,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避免权属争议;

✅卖方按约配合过户,可减少后续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交易闭环。

遇到纠纷时,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既能省时省力省成本,也能在法理与情理中找到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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